隨著源自中國教會的宣教運動逐漸成熟,以及全球教會開始與這股運動連結,關於這種合作應是什麼樣貌的問題也隨之浮現。
在本系列的第一篇文中,我們探討了當「宣教」變得更像一門管理工作,當手段與目的混淆不清、進而遮蔽了教會的終極目標時,我們的事工究竟缺失了什麼?我們也提到一種常見的錯誤,就是聚焦於少數幾項顯而易見、能以成果衡量的宣教活動來評估這場運動是否成功,卻忽略了上帝子民蒙召在世上榮耀祂的其他較難量化、卻同樣重要的面向。在本文裡,我們將更仔細地檢視基督關於祂門徒應「如何榮耀父神」的教導。
從歸屬開始
基督門徒的生命若要反映基督的榮耀,就需要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;而門徒與自己的關係、與其他信徒的關係,以及與世界的關係,都是從這份關係中流露出來的。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清楚表明,這裡所說的果子並非人「努力」的結果。按定義來說,果子是葡萄樹自然生長出的產物。住在(abide)基督裡,就是持守不離開、安然居住,在祂裡面找到自己的位置與歸屬。
《A Non-Anxious Life》的作者愛倫(Alan Fadling)如此形容:
當基督的跟隨者成為門徒,並藉著他們所結的果子彰顯自己在基督裡的真實身分時,上帝就得著榮耀。耶穌在這段經文裡的命令不是「去結果子」,而是要我們住在基督裡。枝子的工作不是結出果子,而是生長;而這種生長,是枝子從葡萄樹汲取養分後,自然而然發生的。果子是「住在基督裡」的副產品:若不住在基督裡,就不會有果子。雖然這果子可以從門徒生活中外在可見的表現看出來,但果子並不構成門徒的身分認同。門徒的身分不在於他們「為基督做了什麼」(doing),而在於他們「在基督裡成為什麼樣的人」(being);不在於他們的生產力,而在於他們與基督的關係;不在於忙碌地做各種事情,而在於全然倚靠基督——離了祂,門徒就不能做什麼。門徒的順服是愛基督的明證,順服本身並不是終極目的。
錯誤的身分認同
若門徒住在基督裡,門徒的生命便會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,就像枝子被塑造成葡萄樹的樣式一樣;若門徒「住在」基督以外的人或事物之中,他的生命便由那些人或事物所塑造;若門徒住在某種事工策略或計畫中,可能讓人產生「自己很有生產力」的假象,卻沒有結出屬靈的果子。一個以「宣教士」為自己身分認同、住在這個身分中的人,可能傾盡全力去做宣教士會做的事——學習語言、適應新文化、付出個人代價活在艱難的處境中,放棄家鄉的舒適與熟悉感。然而,他的生命仍然沒有結出聖靈果子。若一個人「住在」自己與某個機構或某位特定領袖的關係之中,他的生命最終會被塑造成那個機構或領袖的樣式。
在宣教工場上,過度強調成果反而會加劇這些錯誤的身分認同。在許多情況下,一個人之所以沒有結出屬靈的果子,並不是因為罪或缺乏對基督的委身,而是因為宣教同工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有所產出,被迫從事超出自身恩賜或能力範圍的工作。他們以「捨己」(dying to self)之名隨波逐流、做一切人們要求的事,好讓自己融入其中;他們試圖單單藉著毫無保留的順服來討上帝喜悅,然而,《約翰福音》15:11所應許的喜樂卻始終不見蹤影。他們發現自己很難去愛身邊的同工,更不用說那些上帝呼召他們去服事的人了。真實的平安離他們十分遙遠;他們開始對別人不耐煩,也對自己失去耐性。他們越努力讓自己更有紀律、更有自制力、更順服,就越陷入絕望及否定自我價值的惡性循環;若領袖不斷勸勉他們為宣教使命捨己,一切只會雪上加霜。
沒有備案
這一切的解決之道不是「做得更多」或採用新策略,而是真實地回轉,住在基督裡。但這對宣教工人而言可能會很不安,因為他們害怕被團隊拒絕,或被差派他們出去的人拒絕。對領袖而言,這同樣令人不安,尤其當他們的身分認同與達成既定目標緊密相連時——若要順服聖靈的工作,他們可能需要重新檢視這些目標,或至少暫時擱置。對宣教機構而言,「住在基督裡」同樣可能帶來不安或不確定感,因為機構的「品牌」可能已經與這些外在可見的成功指標緊密相連。然而事實是,我們並沒有另一套備案。拒絕基督「住在我裡面」的邀請,就是假裝除了住在祂裡面,我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基督的工作。
這些掙扎表面上看似會阻礙宣教使命的完成,卻可能正是上帝在祂僕人生命中展開新工作的方式,使僕人能更完全地參與祂更宏大的工作,在萬民中活出祂的榮耀。也許事工進展之所以看起來如此緩慢,不是因為宣教工人需要加快手腳,而是因為他們需要放緩腳步,留心察看,並降服於基督塑造他們生命的工作。
釐清自己呼召與身分認同的問題,需要一些時間。正視身體上的限制及情感創傷,需要我們給自己恩慈,也需要他人的同理心。容許聖靈指出我們那些無法彰顯基督榮耀的態度與行為,則需要謙卑的心,以及一個讓人在情感上感到安全的環境。唯有當宣教工人把這一切交託在天父慈愛的手中,並且不視這些問題為使自己「失去資格」的因素,而是基督的邀請——進入祂渴望在其中彰顯祂榮耀的地方——他們才得以真正自由,能追求基督在生命與服事中為他們預備的一切豐盛。
愛所要求的
諸如守安息日、操練獨處與靜默、禱告、默想經文及認罪等屬靈操練,可以為基督的工作鋪路。然而,如果這些操練淪為另一套事工計畫或義務,原本有益的屬靈操練就會轉變為律法主義。以任務為導向的人,可能會把這些操練一項項納入待辦清單,照著流程完成,卻沒有真正投入聖靈在他們生命中的工作。另一些喜歡不斷默思的人,則可能安於屬靈操練本身,卻抗拒基督在他們生命中的工作,讓屬靈操練成了某種麻木自我、逃避那些顯而易見、需要在聖靈引導下進一步成長與改變的生命領域。基於這些原因,以屬靈操練作為衡量生命成長的指標,並不足夠。
回到葡萄樹的比喻,基督衡量果子的標準就是「愛」。門徒最顯著的標誌,當屬彼此相愛(約13:35)。同樣地,保羅在《加拉太書》5:22–23所列出的聖靈果子,全是人們在與他人的關係中所經歷的。門徒對基督的愛,以及對一同服事之人的愛,既是宣教工場上一切能持久之工作的條件,更是源頭。
愛往往無形,但卻不可或缺。若要以愛作為「結果子」的衡量標準,可以從幾個面向來觀察:宣教同工如何彼此順服、他們與家人關係的品質,以及他們所作的決定如何影響身邊的人。他們是否如《羅馬書》12:10所說的,以「愛弟兄、彼此推讓」為人所知?夫妻之間是否有實質的溝通?孩子是否知道自己是被愛、被珍視的?宣教同工是否有健康的衝突解決機制?
文化與性格的差異,會形塑「愛」在不同處境中的具體樣貌。在一種文化中被視為表達愛意的舉止,在另一種文化的人眼中,則可能顯得強人所難、冷漠無情、侵犯隱私或高高在上。正如蓋瑞·巧門(Gary Chapman)在《愛之語》這一開創性著作中所揭示的,人們偏好給予以及接收愛的方式,會影響他們實踐「最大的誡命」的方式。尤其是在多元文化的團隊中,釐清並磨合這些不同的期望,是一個艱難卻不可或缺的過程。歸根結底,愛要求我們在不同的關係網絡中探索「愛人如己」究竟需要付出什麼實質行動。
當「事工成果」佔據主導地位時,我們很容易對關係上的失調及傷害視而不見,認為這些附帶傷害只是為了完成使命所必須付出的代價。然而,把成果置於人之上,就是在貶低人的價值,與福音所宣告的信息背道而馳,因基督以無限的愛愛每一個人。而正是在人際關係的種種混亂與不完美之中,基督的愛得以在祂僕人的生命裡逐漸成長;也正是在這些不容易的處境中,那在旁觀看基督僕人言行舉止的世界得以瞥見上帝的榮耀:一群破碎的人被祂恢復,並逐漸被形塑成那位來到世上、要使萬有與自己和好的基督的形像。
「住在基督裡」這個根本原則看似顯而易見。然而,對許多宣教同工而言(無論是華人還是非華人),要真正活在這個原則中,卻需要人生命的徹底轉變。要真正在與基督親密而充滿活力的關係中生活、服事,並不容易;這種關係會改變事奉者、團隊,以及所在的群體。這是宣教夥伴得以彼此同工的根基。在本系列第三篇文中,當我們進一步探討基督關於門徒當如何在地上榮耀上帝的教導時,會再次回到這個主題。
本文原以英文撰寫,中文譯稿由華源協作翻譯刊載。